??? 去年的昨天,福建水泥發布的(600802-CN)一紙《2009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暴露出該公司不合常理地低賣高買興業銀行423萬股,造成股東損失逾千萬的事實。多位專家、律師表示,福建水泥超短線對倒股份的行為是“業績欺詐”,雖然被立案追訴“有難度”,但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的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討回損失。
2009年5月20日,福建水泥發布2009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原預計虧損4500-6000萬元修正為預計凈利潤1500萬元以上。對于業績大增的原因,公告解釋道:“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授權公司經營層酌情運作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因此,2009年5月14、15日,該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出售所持興業銀行(601166-CN)股票423萬股,累計交易金額11692.47萬元,平均交易價格為27.642元/股,實現投資收益約11181.01萬元。
公告中的“其他相關說明”中,明明白白地寫道:“2009年5月19日,本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買入興業銀行423萬股,累計使用金額12227.93萬元,平均買入成本為28.907元/股。”
也就是說,在5天之內,423萬股興業銀行從福建水泥的股票賬戶出去“串了個門”,一出一進之后,福建水泥持有的興業銀行股份數量未發生變化。然而,“其投資成本將從原來的3715.94萬元(即1.16元/股)調整為15453.88萬元(即4.82元/股)”。根據福建水泥2009年年報中更為翔實的信息,記者算了一筆賬,此番操作賣出所得為111,810,752.11元,買入花費122,279,820.90元,正負相抵,造成凈損失1046.9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