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郭運清,男,漢族,1948年04月06日生人,原籍河北省臨漳縣,現在原籍務農,現住臨漳縣張村集鄉東明古寺村樹民路仁義巷14號,聯系電話:15175046757
我的長子郭雨豐,1977年07月19日生,系邯鄲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職工。2011年1月我兒子郭雨豐按照該公司的安排到國外務工,后經體檢合格后,被委派到國外務工,并且與單位簽訂了“勞務協議”,可是到國外后不知何因造成了精神異常,該公司發現我兒子患病后極度不負責任,不僅不采取任何措施給予醫治,而且又將患病的兒子送回家中。后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才送醫院救治,經河北省第六人民醫院診斷為“偏執型分裂癥”。但是,該公司將我兒子郭雨豐送到醫院后,不給安排護理人員,不等治愈就放手不管,并且后來也將工資停發。我兒子郭雨豐的妻子在家務農,膝下有2個未成年子女,因家境十分困難才申請到國外務工,平常身體健康,沒有患有過精神方面的疾病,怎么會在派往國外務工到國外后就精神異常呢?我兒子郭雨豐是在公司派往國外務工期間患病的,而且是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工作患病的。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第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對此,要求邯鄲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給予認定為工傷,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對我兒子郭雨豐的病情給予積極醫治、停工留薪、安排護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