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昨日,江蘇省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透露,根據城市供水有關管理條例,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將面臨最高30萬元罰款。這也是南京市首次立案查處違法擅自停水。不履行停水行政許可程序,涉嫌違法擅自停止城市供水且拒不整改。
據南京市供節水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棲霞區龍潭鎮,是一家自建設施供水企業,主要供應中國水泥廠建設新村家屬區及周邊村民,合計用戶2355戶,供水人數總計約1萬人。自去年7月份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多次接到用戶投訴舉報,反映該廠擅自停水,經常限時供水。
按照《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規定,供水企業一旦向用戶供水,就必須履行供水義務,不得擅自停供。針對中國水泥廠增加生產用水量導致生活飲用水水量、水壓不足問題,市供節水管理部門多次進行現場督查,要求其優先確保居民生活飲用水供應。同時,協調由南京市自來水總公司與其協商生活飲用水切換方案。但該廠至今未采取有效措施優先保證居民用水,導致生活飲用水供水矛盾突出。今年“五一”小長假期間,“12345”政府呼叫中心就收到4起反映中國水泥廠供水問題的投訴。
針對中國水泥廠涉嫌違法擅自停止城市供水且拒不整改行為,南京市供節水管理部門已經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根據《條例》規定,“城市供水企業擅自停止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節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