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而發出。
董事會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華潤水泥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資附屬公司,與建華建材(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就水泥供應簽署了一份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華潤水泥投資有限公司(「華潤水泥」),一家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建華建材(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建華建材」),一家獨立第三方,就水泥供應簽署了一份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
建華建材簡介
建華建材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私營企業,以生產能力、產銷量和市場份額計算,為中國最大的管樁生產商。
簽署框架協議的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主要在中國大陸及香港從事水泥、熟料及混凝土的生產和銷售業務。
董事會認為該框架協議的簽署將使本集團成功與良好的商業夥伴結盟取得穩定收益,并取得了在業務新領域和新產品研發的機會。
上市規則的適用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章的規定,該框架協議的簽署并不構成須予公布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