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節臨近,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落實集團股份公司《管理禁令》和《改進工作作風的規定》的要求,強化葛洲壩水泥“六不準”,1月30日,葛洲壩水泥下發《關于加強2015年春節期間作風建設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做到“十個嚴禁”,廉潔過節。
文件要求葛洲壩水泥黨員領導干部: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名義奢侈消費;嚴禁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各種購物券(卡)、賀年卡、煙花爆竹、花卉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利用婚喪喜慶斂財;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電子紅包;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職工正常福利除外);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封建迷信活動等,強化作風建設,為企業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